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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信访接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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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1-03 09:28:22 打印 字号: | |

为提高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效率,减轻涉法涉诉信访诉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关司法机制,楚雄市人民法院紧跟时代脉搏,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多种信访接访方式,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依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楚雄市人民法院信访工作实际,为保证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申诉信访渠道畅通,保障群众合法信访需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同时开启网上信访渠道,现将相关信访接待方式及制度通告如下:

一、信访接待方式

方式一:电话接访。请在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 2:30-6:00)拨打信访服务热线:0878-3386789。

方式二:邮件接访。请将信访申诉材料邮寄至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阳光大道楚雄市人民法院立案庭(信访办公室)。

方式三:微信视频接访。通过扫描二维码添加楚雄市人民法院信访企业微信,与工作人员沟通预约后,以企业微信作为载体进行网上接访。


二、信访接待制度

楚雄市人民法院除工作日对外进行接访外,设置院长接待日制度。

接待时间:2023年每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 2:30-6:00),遇节假日顺延。

接访地点:楚雄市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安检中心旁)。

三、来访须知

1.同一案件或事项,涉及多个当事人的,须推选来访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2.来访人员必须遵守接访秩序,服从组织人员管理指挥、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聚众闹事或者无理纠缠,避免影响接访秩序和法院工作秩序,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

3.来访人员应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安检,严格遵守楚雄州疫情防控要求。

4.来访人员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有关情况(问题)和提出相关意见。

 
责任编辑:倪晓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