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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质增效创一流】小额诉讼“简易快”高效解纷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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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3-03-17 09:11:25 打印 字号: | |

有效率、有速度、成本低、诉累小”。

近日,多名当事人在楚雄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团队体验了小额诉讼的高效便捷。法院将小额诉讼与云解纷、互联网法庭、在线调解等信息化成果相结合,既不减损当事人权利,还能省时、省心、省事,真正实现了纠纷化解高质高效。

截止3月13日,通过小额诉讼程序立案161件,结案11件。


“小额诉讼+云解纷” 解“薪”忧

李某在张某承包的工地工作,工程结束后,张某便以各种理由推脱结算工资,虽然出具欠条,但迟迟未支付。3月6日,李某向楚雄市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在审查时发现,该案标的额仅7750元,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被告张某对案件事实不存在争议,该案系符合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类型。由于双方当事人现均在外地务工,为高效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并通过网上调解的方式审理。审理过程中双方均有调解意向,经法官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制作调解书,当场向双方当事人电子送达,该案一审终审。

“小额诉讼+云解纷”实现一天之内“立审结”,解决了当事人的一桩烦心事。


“小额诉讼+调解” “薪”不愁

3月7日,赵某受雇到王某的工地上做工,工程结束后,张某由于无法当场结算工资出具欠条给周某,借条载明欠赵某劳务费8680元,并承诺在2月15日前付清,到期后一直未支付。为此,赵某诉至法院。

楚雄市法院立案庭在2月23日对该案立案后,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且涉案标的符合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情形,依法告知双方当事人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在立案当天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王某7月30日前支付原告赵某劳务费8680元及误工费400元。

从立案、调解、送达、结案,全程仅用不到一小时。


司法为民落实处,小额诉讼提质效。2023年以来,楚雄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全州法院院长会会议精神,补短板、强弱项,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健全工作细则、强化业务培训、深化责任落实、加强宣传引导”相结合,不断增强群众对小额诉讼程序的认可度,实现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及时、高效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减少当事人讼累。


小额诉讼 值得选择!


01什么是小额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对一些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适用的比简易程序更简单的一审终审诉讼程序。


02小额诉讼案件的标的额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对于楚雄市人民法院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现以云南省公布的2021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下计算,确定标的额为49365元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标的额超出前款规定,但在49365元以上197460元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类案件,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或者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


03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一)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纠纷;

(二)身份关系清楚,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纠纷;

(三)责任明确,仅在给付的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四)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纠纷;

(五)银行卡纠纷;

(六)劳动关系清楚,仅在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动合同纠纷;

(七)劳务关系清楚,仅在劳务报酬给付数额、时间、方式上存在争议的劳务合同纠纷;

(八)物业、电信等服务合同纠纷;

(九)其他金钱给付纠纷。


04不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一)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
  (二)涉外民事纠纷;
  (三)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
  (四)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纠纷;

(五)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六)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纠纷。


05小额诉讼案件是一审终审的,

当事人不服该怎么办?


对于小额诉讼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实行一审终审,因该判决属于终审判决,自送达时即生效,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不可以上诉。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对于小额诉讼案件,如果当事人对生效的小额诉讼判决不服的,仍然可以向原审法院申请再审。

 
责任编辑:倪晓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