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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行动】欠钱不还“躲猫猫” 人走房在必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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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子琪  发布时间:2018-03-30 09:31:13 打印 字号: | |
  • 腾房现场
  • 粘贴封条

 

329日上午,市法院执行局4名干警同执行案件申人一起来到紫溪大道旁一住宅区内腾退一套老赖住房。 

房主席某2015年向楚雄某银行申请房屋装修贷款15万元,并以紫溪大道旁一小区房产作为抵押签订《个人担保借款合同》。本是10年的还款期限,席某自2016年9月起便未再履约按期足额偿还借款。2017年,银行核实席某累计多期未履约还款,根据双方《个人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银行将席某诉诸法庭。审判时被告席某并未出庭露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庭判决被告席某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4万余元及利息。2017年11月,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判决,12月银行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电话接通表明身份后,被执行人便不再予以回应,挂断电话关闭手机玩起了“躲猫猫”,不再接执行员电话。腾房公告期满,强制腾房排上工作日程。

2018年3月29日一早,执行干警便来到被申请执行财产所在地,申请执行人跟随执行干警进入屋内,散落满屋的物品以及未带走的生活物品还堆散在屋内,一片狼藉。执行干警清点登记屋内物品后将房屋查封并粘贴封条,房屋通过评估将进行网络拍卖。

开展执行攻坚“亮剑”行动以来,楚雄市法院加大强制腾房力度,及时兑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18年1月至今,共开展强制腾房行动5次,腾房35起。 

责任编辑:jz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