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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来自被执行人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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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剑松 孙玉娟  发布时间:2018-05-10 15:16:16 打印 字号: | |

五月的山区骄阳似火,田间地头一派繁忙劳作景象。楚雄市新村镇某村委会老董家中,执行干警杨柏先正在忙前忙后的查勘现场、实地调查,在纠纷发生地给被执行人董某的家人做思想工作。

李某和董某本是一墙之隔的邻居,双方的矛盾纠纷源于几年前的房屋排水和道路通行权问题。看似不大的矛盾因协商不成,发生口角最后引发了肢体冲突,李某和董某均在打架中受伤,一场相邻权纠纷演变成了健康权纠纷。随后,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邻居董某赔偿其伤后经济损失,董某也提起反诉要求李某赔偿其损失。庭审中,法院依据双方伤情、证据情况进行责任划分,判决双方互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相互折抵后,最终应由老董赔偿老李伤后经济损失2300元。由于老董一直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楚雄市法院洒鸡口法庭执行干警杨柏先一行到老董家开展执行工作。

当执行干警一行到达老董家时,老董已外出到镇上做工,只有其妻子和家人在家。执行法官说明来意,老董的家人表示,之所以一直没有履行法院判决是因为心里有怨气,因为两家人是邻居,多年来由于相邻纠纷产生了很多矛盾。他们认为自己家也是受害者,不应该赔钱。

杨柏先从被执行人的诉请出发,从他们对相邻纠纷处置方式讲到维权应当有理有据、依法冷静,从六尺巷的故事讲到邻里和谐的重要性,把拘不履行生效判决带来的法律后果讲清讲明。因老董不在家,杨柏先当场又拨通他的电话做思想工作。

一番释法说理,老董认识到自己处理问题方式失当,为2000多元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实在不值,承诺第二天准备好钱到法庭结案。

5月7日天刚亮,董某就给执行干警打来电话,并如数交清执行款,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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