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23:00分到法院,5月13日19:00分回到家,来看看楚雄市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雷,执行干警陆张涛、徐思勇周末里长达20个小时的工作经历。
陈某诉高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于2017年5月经楚雄市人民法院审理,达成了由高某于2017年7月22日前归还陈某借款本金119600元。案件生效后,高某一直未主动履行,并多次拒接法院电话,拒绝向法院进行财产申报。
经公安网络布控,市法院获知了高某于5月12日晚入住昆明某酒店的入住信息。楚雄市法院执行干警冒雨深夜出行,奔赴昆明控制被执行人高某。在酒店里,执行干警耐心做高某的思想工作,高某从情绪抵触到积极配合,主动联系申请人表示愿意履行部分执行款,希望能够达成执行和解。经过6个多小时的漫长拉锯,双方终于达成初步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表示当天履行12000元,5月14日履行3000元,剩余部分每月5日前履行1000元。保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保持电话畅通,做到法官随传随到。执行干警返回法院,制作好谈话笔录和执行和解协议时,已是第二天下午6: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