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执行辅助人员力量,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执行助理,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说明
执行助理6名,负责执行工作中协助执行、执行记录、案卷整理、系统录入等辅助性工作,有可能安排在派出法庭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3.年龄28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熟练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较快文字录入速度及较强编辑排版能力;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岗位所需体能、技能,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
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法律专业者、退伍军人优先;男性优先。
四、劳动报酬与社会保险
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试用期4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同期工资4000元/月(含单位及个人缴存工伤、医疗、养老、生育、失业保险费用),并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6月5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楚雄市阳光大道楚雄市人民法院政工科(市法院办公大楼5楼)。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好的《楚雄市人民法院招聘劳务派遣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方式:1、登录楚雄市人民法院网http://cxcx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在审务公开栏目下载;2、关注楚雄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搜索:楚雄市人民法院(ynscxsrmfy)添加关注、或扫描官方微信二维码添加),关注后依次点开司法公开-法院公告-招聘公告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半寸免冠照1张;
4.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
5.退伍军人须提交军人退役证明。
(四)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需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楚雄市人民法院政工科现场报名。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组成。笔试内容为计算机听打,主要考核汉字录入速度和准确率。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进行。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各占50%,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内容以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为主,按照1:1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用。
(六)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署用工协议,作为劳务派遣人员到楚雄市人民法院相关岗位工作。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楚雄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3386710
楚雄市人民法院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