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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扫黑除恶 建设善美楚雄】强化责任担当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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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孟令平  发布时间:2019-04-19 10:14:32 打印 字号: | |

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楚雄市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层层压实责任、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的日常工作及部门的协调工作,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真正形成常态。及时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和文件精神,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贯彻措施和整改措施,把中央、省州市党委和上级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制度,工作有序开展。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声势,打出成效,制定了楚雄市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群众举报扫黑除恶线索奖励机制》等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建立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报送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让制度成为推动专项斗争开展的“硬约束”。建立扫黑除恶举报电话接听制度,确保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守接听,并及时处理举报内容。规范工作台账,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报送,及时准确填报数据,如实反映工作成效。

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犯罪。组建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合议庭,围绕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其中王某某8名被告人因犯抢劫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分别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两年不等的刑罚,目前案件已生效,涉案财产执行已全面启动。1件涉黑案件正在受理中。其他案件的庭前准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要求,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对2016年以来承办的案件和举报信件进行全面排查,收集到的涉黑涉恶线索经研判后,及时报送纪检监察和市扫黑办。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法院门口、诉讼服务中心及洒鸡口法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方式;深入学校、乡镇、挂点村委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宣讲7次,发放宣传册8500本;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微博、及官方网站推送扫黑除恶相关信息56条,不断加强扫黑除恶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参与度。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群众踊跃举报线索,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并组织干警进行2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确保扫黑除恶相关知识人人知晓。

责任编辑:孟令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