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正在自家榨油坊忙碌的杨某迎来了几个特殊的“客人”,楚雄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出示证件后,依法查封了杨某正在工作的榨油机。在街坊邻居和客户的注视下,杨某为自己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据了解,被执行人杨某与申请执行人谢某原本是朋友关系。2017年1月5日,杨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谢某借款20000元,并承诺在2017年1月12日归还。然而约定还款期限已过,杨某并未按时归还欠款,谢某多次打电话甚至到其家中讨要,杨某拒绝还款。谢某无奈之下向楚雄市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调解后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杨某承诺于2017年4月23日前归还原告谢某20000元欠款。
然而判决书履行期限已届满,杨某仍未按照协议履行其还款义务,谢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义务,楚雄市法院将杨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于2017年12月5日对其采取了15日的拘留。但案件执行工作仍无进展。
2020年7月,在获知杨某返回老家开了榨油坊后,执行法官迅速出动,对杨某的榨油机进行了查封。并告知杨某,如不及时履行,该榨油机将依法进行拍卖。